/

本月起,徐州市职工生育津贴无需单独申报!

无线徐州

2021-05-13

2021-05-13

记者从市医保中心了解到,从今年5月1日起,徐州市市单位女职工的生育津贴等待遇,个人或单位不需要再到市医保中心进行现场申报。

市医保中心生育保险科科长王晓艳表示,女职工需要申请生育保险待遇的,需要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在入院时需提供社保卡、结婚证(孕3个月以下)、准生证(孕3个月以上),并填写《徐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出院时发生的生育医疗费,可以直接刷卡实时报销,同时医院会把其在入院前提交的生育保险材料以及出院记录,在出院的次月统一报送至医保中心。医保中心会在职工产假结束后,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等待遇,直接核发至单位银行账户。

记者了解到,以前徐州市市生育保险待遇的申报流程为职工单位或者个人,在产假结束后到医保中心一楼大厅现场申报。如今简化申报流程,不仅方便了参保人和职工单位,也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

女职工生育时,如果配偶也正常参加生育保险,还可以通过《徐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同时申请护理津贴,需由夫妻双方单位加盖公章。市民如果需要打印《徐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可登录徐州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在"医保服务"栏目下的"资料下载"一栏中点击下载。

市医保中心生育保险科科长王晓艳提醒,职工门诊计生、异地生育以及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及待遇申报,仍需要单位或个人持相关规定材料到医保中心一楼大厅进行申报,但不需要再填写待遇申请表。

徐视融媒记者:马小冬 范家睿

编辑:徐浩 戚蓓宁

阅读全文 阅读
收藏
在看
赞0
精选留言 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