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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佳盟矿业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案件资金清退公告

无线徐州

2024-09-14

2024-09-14

山东佳盟矿业有限公司(简称“佳盟矿业”)涉嫌非法集资案,于2012年1月9日由江苏省东海县公安局为主侦地依法立案侦查。2015年12月8日,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2015年12月31日,江苏省高院作出二审终审判决。山东省作为“佳盟矿业”公司注册地,牵头负责该案善后处置工作。为维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江苏省法院判决案卷资料、审计报告、集资参与人通过信息登记系统提交的数据材料以及核实情况,拟于近期开展第一次资金清退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退时间

本案资金清退发还自2024年9月20日开始。


二、清退对象

本次清退发还对象为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7月25日通过工商银行“智慧政法综合服务平台”信息登记核实系统注册并完成接收案款账户登记的集资参与人。

(注:1.未在信息登记核实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并提供接收案款银行账户等有效信息的;2.已在信息登记核实系统进行注册登记但所提交的损失金额与江苏省提供的材料比对有出入,经工作人员与本人沟通后,仍有异议的;3.已在信息登记核实系统进行注册登记,但在江苏省提供的数据材料里查无此人的。以上三类人员暂不列入本次资金清退范围,请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等待进一步审核。)    


三、清退金额

(一)本次可退赔金额。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牵头案件侦办,通过各涉案省(市)追赃挽损,现已归集清退资金1630.22万元。

(二)退赔比例。本案资金清退金额是根据受损金额和现已归集到位的资金确定统一发还比例。每名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具体清退金额通过其损失金额乘以统一清退比例来确定。


四、核实方式

第一次兑付核实工作,将采取各涉案省(市)属地核实+专班工作人员电话逐人核实的方式进行。针对线上登记损失金额和审计报告不一致的人员,原则上均以《审计报告》中损失金额为准。如果对确认原则和确认金额有异议的,本次不予兑付,待工作专班联合主侦地江苏省及各涉案省(市)属地进行核实后,根据核实情况纳入下一次清退范围。


五、清退方式

本案资金清退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由中国工商银行协助完成。不设立线下资金清退发放窗口,不安排现场办理退款手续。

清退资金以转账方式汇入集资参与人在信息登记系统中提交的银行账户。

清退资金时因集资参与人提供的账户信息错误,状态异常或功能限制等原因导致发放失败的,资金将退回专项账户,待后续再对接处置。


六、特别提示

(一)集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电话诈骗,工作人员只通过电话审核确认投资金额和损失金额,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集资参与人提供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

(二)故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冒领清退资金或者干扰资金清退工作,损害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佳盟矿业善后处置工作专班(联系电话:0539--8321728)。


七、其他

本公告由山东佳盟矿业非法集资案件善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和程序办理。

特此公告。


山东佳盟矿业非法集资案件善后处置工作专班

2024年8月12日


来源:山东佳盟矿业非法集资案件善后处置工作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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